华资律所·成功案例|相邻权纠纷中多维度侵权行为的司法认定与救济|张晓杰律师

案件价值

本案精准诠释《民法典》相邻关系原则(第288条)及物权救济规则(第236条、1167条)的实践应用,确立以下核心价值:相邻侵权行为的类型化认定——对空间侵占、排水危害、通行妨碍等复合型侵权实现分层裁判历史协议的约束力——经基层组织见证的调解协议可作为侵权认定的关键依据举证责任的边界——未举证部分诉求即使客观存在亦无法获司法支持

侯先生(原告)与谢先生(被告)系湖南省汉寿县相邻三十余年的邻居,双方房屋共用墙体且临河而建。2010年、2015年双方两次签订协议明确房屋界址及修建规则。2024年,谢先生实施以下行为:

① 在屋顶搭建钢架棚侵入侯先生房屋上空

② 三层平台隔板越界侵占侯先生空间

③ 出水管直排侯先生地基导致安全隐患

④ 未按协议切除越界瓷砖

侯先生委托本所维权,要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并赔偿。

原告诉求

1. 钢架棚/隔板越界侵权

. 排水管危害地基安全

3. 二层屋檐构成妨碍

4. 菜园/码头占地侵权

被告抗辩

1. 搭建物在自身权属范围内

2. 水管修建早于原告房屋

3. 历史协议允许保留屋檐

4. 土地权属无争议

法院完全支持四项核心诉求

拆除侵权搭建物:判令15日内拆除越界钢架棚、隔板

切除越界瓷砖:按协议切除一层右侧超占墙面

改造排水系统:将出水管改道至被告自有区域

排除安全隐患:消除地基浸水危险

策略一:锚定协议效力锁定裁判基线援引两份经居委会/派出所见证的书面协议,将”约定权利”转化为”法定权利”精准对应协议条款:钢架棚越界违反空间约定、未切瓷砖违反协议第5条

策略二:侵权形态分层论证侵权类型法律依据举证要点空间侵占《民法典》236条现场照片/产权证附图比对安全隐患《民法典》1167条水管指向地基的力学证据历史违约协议条款未履行切割义务的持续性

策略三:精准切割举证责任对屋檐、菜园等争议点主动承认”无协议约束+无新证据”,避免过度主张削弱可信度聚焦排水危害提交水渍照片及土木工程说明,将专业问题可视化

类案启示

协议即利剑:相邻纠纷中经第三方见证的书面协议具有准司法效力,应作为核心证据固化侵权动态监控:对持续性侵权行为(如越界建筑)需及时公证取证,避免”既成事实”抗辩

实践警示

相邻纠纷中,权利人常因‘全面维权’心态主张未举证事项。

本案启示

司法只保护可证明的权利,非应然权利。

遭遇相邻权侵害?华资律所专注宅基地、共有墙体、空间侵占等复杂权属纠纷,证据固定至判决执行全程管控。

▌专业领域

  行政征地拆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政府信息公开等领域有深入研究

▌执业领域

张晓杰律师,专注于行政征地拆迁领域的争议解决。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集体土地征收及流转、棚户区改造、土地占用腾退、房屋安置补偿、房屋强制拆除、行政协议履行、征地补偿款分配等诉讼和非诉讼领域有丰富的办案经验,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政府信息公开等领域有深入研究,注重协商谈判,精准地为客户的困境,提供相关法律解决思路。

主要专注于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行政纠纷调解和解等多元化处理方式。注重从问题本身出发,以解决问题为根本目标,以法律程序为有效手段,以提供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为方式,有效维护当事人的根本利益。

▌代表性案例

福建莆田张某某房屋遭强制拆除复议黄石镇人民政府确认违法案;

湖南株洲刘某某房屋遭强制拆除并造成其子身体伤害诉铜塘湾街道办确认违法案;

山东临沂田某某房屋遭强制拆除复议龙家圈街道办确认违法案;

云南泸西张某某、顾某某承包土地被水库项目无偿占用复议泸西县人民政府、泸西县自然资源局行政赔偿案;

云南大理李某某被驱逐搬离村内住宅土地诉长育村村委会确权案;

北京通州宋某某村内房屋搬迁补偿诉北京市人民政府、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行政赔偿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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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旨在法规之一般性分析研究或信息分享,不构成对具体法律的分析研究和判断的任何成果,亦不作为对读者提供的任何建议或提供建议的任何基础。作者在此明确声明不对任何依据本文采取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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