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资律所·成功案例:河北衡水强拆案,几经波折,法院终立案|陈忠律师



原告系“大翟门”影视城所有权人,建成于2011年,占地面积4.9 亩,用于影视拍摄。2019 年5月中旬,衡水市故城县人民政府、郑口镇人民政府联合将申请人仿古四合院强制拆除,期间并未下达任何行政处罚决定、强制拆除通知、询问调查笔录、违建认定等程序,给申请人造成重大损失。

原告认为两行政机关的行为违反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遂向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邮寄立案,请求确认强拆行为违法,但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拒不立案,亦不出具不予立案裁定,后申请人多次向衡水市人民检察院、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河北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等部门寻求救济,多部门均认为属于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应当立案,并向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转交,但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然不立案,也不予出具任何不予立案裁定,后原告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反应相关情况。

此后,衡水中院于2022年1月10 日作出行政裁定,以原告未提交与被诉行政行为具有利害关系的材料,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为由,裁定对原告的起诉不予立案。
原告不服,上诉至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5月12日作出行政裁定,以原审裁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不当为由,裁定撤销原审裁定,指令衡水中院予以立案。
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行政裁定书,以原告不具有利害关系为由再次驳回起诉,原告不服向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023 年5月22 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23)冀行终239行政裁定书,撤销原裁定,指令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继续审理。

▌专业领域
征地拆迁相关的国有及集体土地征收、棚户区改造、土地腾退等,民商事业务如合同纠纷、公司纠纷、侵权纠纷等。
▌执业领域
陈忠律师的主要执业领域为征地拆迁、建设工程等业务,陈律师还专注于合同纠纷和公司纠纷等领域的法律服务。
陈律师具有多年的征地拆迁、棚户改造、设施农用地搬迁、违建拆除、国家赔偿等领域的法律服务经验,曾担任某特殊法人法律顾问,曾负责承办个人、群体性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提供包括开展案件初步了解,调查搜集证据,确定案件思路和设计案件路径,起草准备案件文件、与第三方主体、部门、机构沟通协商与谈判、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意见等全程法律服务。
陈律师在合同纠纷领域具有丰富的法律服务经验,曾为多家公司和个人提供关于建设工程合同、买卖合同、租赁合同、借款合同等有名合同以及无名合同等的诉讼代理,专业尽职服务赢得当事人的好评。
陈律师还专注于公司领域的法律服务,为公司提供设计股权架构、参与投融资谈判、拟定投融资协议,代理公司纠纷有关的诉讼。
▌代表性案例
黑龙江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与某市人民政府、某镇政府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案
北京某机械有限公司与某乡镇人民政府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案
广州陈某与某区土地开发中心、某镇人民政府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案
山东济南曹某与济南某区住房和城乡建局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纠纷案
唐山市某科技有限公司与洛阳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施工合同纠纷案
天津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与天津某置业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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