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资律所·案例说法|个人”有偿代抢”被判刑,为何平台”加速卡”就没事?|张荐远律师
2025年1月19日,央视新闻APP发布文章《抢火车票“加速卡”靠谱吗?加钱和没加钱效果一样》,针对当前第三方平台上售卖的能让抢票几率提升近40%的“加速卡”,12306科创中心副主任单杏花强调了如下三点:
1. 加没加钱,最后的效果一样。
2.12306平台显示售罄,则肯定无票,第三方平台若显示有票,也是诱导行为。
3. 12306没有与任何第三方平台开展活动,更没有提供过诸如“加收费用”、“加速包”、“好友帮抢”等服务。
几年前,曾有一个被中央电视台报道的案件:江西青年刘金福用抢票软件帮人在12306上订购车票,非法获利31万多元(每张车票加价50到200元不等),经过一审二审,最终法院认定刘金福犯倒卖车票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124万元。
刘金福曾在法庭上说过:“我也不知道网络代抢是否属于倒卖火车票,但是我觉得大公司也在做,因为用户可以找我抢,也可以找第三方平台抢,同样加价抢票的平台为何没事?”
从一审到二审,刘金福对案件事实部分的认定并无异议,但是对在实名制购票的背景下,他的行为是否构成倒卖车票罪,争议却一直持续。
检方认为,刘金福通过抢票软件,多账号登录,不间断进行抢票行为,侵害了国家对火车票的管理秩序,具有社会危害性,破坏他人的公平购票权,增加了12306网站负担,且因为使用了网络技术手段,效率更高,危害更大。
面对众多第三方平台的购票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检方则称与刘金福行为入罪没有关联。面对刘金福实名举报的其他平台的抢票软件,公安机关回复则是查无实据。
据央视新闻的记者在报道中称,在一些第三方购票平台上,如果想要购买一张显示“候补购票”的火车票时,平台显示,若购买“加速包”,将提高抢票成功的概率,并根据成功概率的大小,标以10元到50元不等的价格。随后,记者根据第三方购票平台的提示信息尝试进行“候补购票”,并在购买了40元的加速包后,抢票成功。
同样是加价抢票,第三方购票平台的行为是否也侵犯了铁路部门的购票秩序和普通旅客的公平购票权呢?如果刘金福的行为构成犯罪,那么第三方购票平台是否也涉嫌犯罪呢?
虽然刘金福和第三方平台在抢票方式和收取费用的性质上有所不同,但实际上,两者同样都侵犯了设置倒卖车票罪所保护的法益。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七条第二款 倒卖车票、船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票证价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第三方购票平台,现在出现的法律的灰色地带是比较多的,比如“VIP”、“加速包”等有偿加速买票服务。如果假设这些加速服务有效,那就是以牺牲那些没有使用同等服务的人的购票的合法权益为代价的。换句话说,大家没有一个公平的机会来购票了,这也是法律所应该禁止的。
关于平台的加速购票服务,也有人提到平台有相关购票资质。但平台是否有“加速购票”的资质呢?当前第三方平台的付费加速抢票服务,所收取的溢价的费用,其实并不比刘金福所收取的费用要少。
所以,华资律所张荐远律师认为:随着购票方式发生变化、实名制购买火车票的实行,以及由此产生的多种多样的抢票手段,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已不能完全适应,因此要适当做出调整——应当增加对个人以及第三方购票平台行为的明确统一认定标准。只有法律上明确禁止了,才能更好的有效减少类似事件的发生。
其实,类似江西刘金福这样的案件还有很多,在网络代购火车票中,司法部门仅因增加了“有偿性”便成为犯罪行为,无疑是过于苛刻的,在网络抢票、加速服务等新兴购票服务面前,还需要加以法律的形式明确统一认定标准,进一步明晰“罪”与“非罪”的边界。
华资律所张荐远律师在此提醒:
消费者选择第三方平台购票,一定要多番查看,不要轻易点击付款。如果一旦购买了不必要的服务和产品,可以通过截图保留好相应的证据,与商家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市场监管部门或者消费者维权组织进行投诉举报,也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
为了保护广大旅客的合法权益,中国铁路客户服务中心12306网站早在2015年就在其官方网站上作出公告,提醒旅客直接登陆12306网站或12306手机客户端购票,不要通过第三方代购网站和手机客户端购票,不要将个人信息提供给第三方网站和手机客户端,避免个人信息泄露带来风险,以及因代购方冒用他人信息导致无法在网上办理退票、改签,影响出行。
▌专业领域
征地拆迁、企业征收、环保关停、土地权属纠纷、林权纠纷、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类行政类案件争议解决
▌执业领域
张荐远律师自2020年进入律所开始从事行政领域法律服务,专业领域为泛行政类案件的争议解决工作,致力于征地拆迁、环保关停、土地纠纷、行政处罚强制许可等案件的研究及办理,以其过硬的专业水平及沟通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个性化、专业化的法律服务工作,案件办理中致力于以“以打促谈”的方式高效、低成本地帮助委托人实现其根本诉求。
张荐远律师基于自身专业及办案经验,开拓出一条有别于传统诉讼案件处理的新的办理方式,即以诉讼手段结合谈判、沟通,为很多疑难复杂类案件提供了一种全新的解决思路,并以此,帮助大量委托人切实解决了其问题,化解了纠纷,实现了行政机关与委托人之间的共赢,亦因其专业素养及解决问题的能力,得到的委托人的一致认可。
为帮助更多有需要的人,张荐远律师经常参加社区普法、法律直播等公益法律服务活动,将自身的专业、经验传导给更广泛的公众,一直在践行法律服务是为了产生更好社会效果的理念。
▌工作经历
2020年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资深律师
2022年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主办律师
2024年北京华资律师事务所主办律师
自2020年深入行政诉讼领域,共计办理了200多起案件,具有大量的庭审经验及案件实操经验
▌代表性案例
广西柳州粟先生户集体土地房屋征收补偿纠纷
内蒙古巴彦淖尔牧民征收红线外草场补偿纠纷
安徽阜阳李先生房屋征收补偿纠纷
河南南阳养殖场关停纠纷
四川内江违法占地纠纷
湖南株洲企业厂房征收补偿纠纷
山西忻州煤矿采空区搬迁补偿纠纷
北京房山区企业厂房违建处罚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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