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资律所·陈秀云律师|外嫁女有没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

在我国农村地区流传着这样一句话,“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农村女子一旦出嫁,就是别人家的人了,原来家里或村里发生什么事就与她无关了,尤其是对于土地房屋征收这种利好的事情,大家就自然认为与外嫁女无关了。
对于外嫁女是否享有征收补偿的权益,北京华资律师事务所陈秀云律师作出了以下分析:

首先“外嫁女”并不是正规的法律用语,而是农村习俗演变而来的习惯性称谓。目前,我国法律法规中并没有明确规定“外嫁女”是否有拆迁补偿,且也没有就“外嫁女”能否享受与普通村民同等获得安置补偿待遇的问题,作出不同于普通村民的特殊规定。

但是对于外嫁女的“特殊对待”,在农村征收过程中时有发生。对于这些问题,11月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联合发布维护农村妇女涉土地合法权益行政检察典型案例。

该批典型案例共6件,聚焦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外嫁女”涉土地合法权益保护,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加大对涉及农村妇女合法权益的行政诉讼、行政非诉执行案件的监督力度,强化调查核实,妥善化解争议,以高质效法律监督推动解决妇女急难愁盼问题。

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外嫁女”权益保护问题成为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明确规定,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继承权,妇女依法行使继承权,不受歧视。
申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等不动产登记,应当在不动产登记簿和权属证书上将享有权利的妇女等家庭成员全部列明。户口迁出的“外嫁女”虽然不再是原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但其通过取得宅基地上房屋的继承份额,可以登记为宅基地的使用权人。

征地拆迁补偿,事关民生民利。“外嫁女”应否予以补偿安置,以及补偿安置标准是否一致,事关妇女群众切身利益。在土地征收补偿安置中,农村集体组织单独登记立户的“外嫁女”,应当平等享有安置补偿权利,以单独一户按照统一标准进行补偿安置。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土地承包经营、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或者征用补偿以及宅基地使用等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
认定“外嫁女”是否具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应当结合户籍、土地承包经营权、权利义务关系等综合认定,确保“外嫁女”应当享有的利益不落空。与他村村民结婚,但户口未迁出,在本村承包土地、履行村民义务,且未在夫家分配过农村承包土地或征地款的“外嫁女”,依法具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享有相关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三十三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妇女未婚、结婚、离婚、丧偶等为由,侵害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各项权益。因结婚男方到女方住所落户的,男方和子女享有与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平等的权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七条 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以及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不得与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相抵触,不得有侵犯村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的内容。

▌专业领域
各类民商事、刑事、行政及交叉诉讼案件


▌执业领域
在执业过程中,我从事了各种法律工作,包括向客户提供咨询、起草法律文件、研究案例法规,出庭应诉以及参与提供非诉的法律服务等。以下是具体的工作总结:

与客户咨询:作为律师,有一部分时间与客户进行面对面或电话咨询。这些咨询涉及各种法律问题,例如婚姻家庭法、房地产建设工程施工、劳动法等。我了解他们的情况,并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解答他们的问题。

法律文件起草:律师工作中的一项重要任务是起草各种法律文件,如为法律顾问单位起草修改合同、准备诉讼文件、信函
等。我通过与客户沟通,了解他们的需求和要求,然后根据法律规定和客户的意愿,起草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

研究案例法规:使用大量时间研究法律案例和法规。这对于为客户提供准确的法律建议至关重要。我浏览法律数据库、阅读相关判例和法规,以了解先例和法律解释,在处理案件时能够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持。

出庭应诉:作为律师,出庭应诉是提供最多的法律服务。包括与其他律师交涉、与法官和检察官交流,为客户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协商和调解:参与协商和调解。在民事纠纷中,帮助当事人就争议达成和解或合理解决方案。作为律师,需要善于倾听各方意见,并帮助他们找到公正和可行的解决方案。


▌工作经历
通过处理各种案件和法律问题,不断提升自己研究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在过去的时间里,作为一名专职律师,在不同的领域开展了广泛的法律工作。我积极参与了各种案件,并提供了专业的法律建议。与客户保持了密切的沟通,并将他们的需求和意愿纳入我的工作中。帮助客户理解其法律权利和义务,并为他们提供有效的解决方案。此外,在法律文书的起草过程中,力求对每一个细节都进行仔细地推敲和严密地论证,确保所起草的文件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密切关注最新的判例和法律变化。进而能为客户提供准确的法律服务。出庭应诉是一项重要的日常工作,在过去的执业过程中,在民商事诉讼、刑事和行政诉讼方面都代理过很多案件。


▌代表性案例
新疆伊犁马先生房屋征收纠纷
河北石家庄集体土地房屋征收纠纷
河南洛阳洛宁农用土地征收安置纠纷
代理浙江台州鲍女士改造区块项目房屋征收纠纷
湖南长沙建设用地项目征地补偿纠纷
广州五户高压架线送电工程征地补偿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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