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资律所·案例说法|从3岁女童70斤吃播案看“啃小”的法律红线与司法干预|刘海燕律师

近日,央视曝光的一起“3岁女童被喂到70斤做吃播”事件,让“啃小”一词再度成为公众焦点。据央视社会与法频道《法治深壹度》栏目报道,该女童的父母为打造儿童吃播账号,长期强行投喂年仅3岁的女儿,将其体重催至正常标准的2.5倍,还扬言要“喂到100斤”。孩子的双腿已因过度肥胖出现变形,并因过于肥胖不敢出门。

与此同时,央视还曝光了大量亲子账号刻意摆拍姐妹互殴、兄妹反目,靠激化亲情矛盾收割点击的乱象。更有MCN机构包装低龄儿童模特配对“情侣人设”,模仿成人暧昧剧情引流带货。这些行为被网友谴责为“赛博啃小”——将未成年人的人身权、肖像权乃至身心健康权,作为工具乃至商品进行牟利。

《人民锐评》指出,从“晒娃”变成“啃娃”,一字之差,差的是底线。网红儿童乱象本质是对未成年人的工具化、物化,把孩子身心健康兑换流量收益,早已突破伦理与法律双重底线。

▌将孩子当作牟利工具的父母,难道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答案是肯定的。

父母作为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核心职责是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维护其合法权益,绝对不能将孩子当作牟利工具。将3岁女童刻意喂到70斤做吃播,家长明知长期暴饮暴食、重度肥胖会给低龄儿童带来致命健康隐患,非但不控制饮食,反而主动大量投喂、拍摄暴食视频发布引流。这属于典型未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滥用监护权的行为。

▌那么,法律如何干预?

首先,《民法典》第三十六条为司法干预提供了直接依据。 监护人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行为的,人民法院可根据有关个人或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上述案例中父母刻意投喂致3岁女童重度肥胖,长期持续损害孩子身体机能,完全契合“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撤销情形。

其次,行政监管手段同样严厉。 网信部门可对相关账号采取清理粉丝、取消营利权限、关闭等处置措施。利用未成年女儿博取同情并牟利的行为,不仅面临封禁直播间、没收打赏、罚款等处罚,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涉及行政乃至刑事责任。

再者,家庭教育指导令正在成为“柔性干预”的重要工具。 法院可对失职家长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督促其依法履行监护职责。2025年全国共发出2.3万余份家庭教育指导令,司法保护正从“被动裁判”向“主动守护”转变。

白冰的偷税细节,本质上是部分网红试图“钻法律空子”的典型缩影——以为通过“换马甲”“走流水”“虚列成本”就能掩盖应税收入,却忽视了税法“实质重于形式”的核心原则,也低估了税收大数据的监管能力。本案明确警示:虚构经营主体、转换收入性质、私户收款、虚列成本等行为,均属于明确的违法行为,并非“合理税务筹划”。对于网红及高收入群体而言,唯有坚守业务真实性,清晰界定收入性质,依法申报纳税,才能避免触碰法律红线,否则终将面临追缴税款、滞纳金及罚款的沉重代价。

▌专业领域

征地拆迁案件、行政强制案件、行政赔偿案件、民商事、合规案件、涉税案件、不良资产处置

▌执业领域

刘海燕律师的主要执业领域为征地拆迁案件、行政强制案件、行政赔偿案件、民商事、企业合规、涉税案件、不良资产处置等业务。

刘律师能够为委托人在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案件、土地征收案件、企业厂房征收案件等行政类案件中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多方位解决方案。

刘律师具有丰富的争议解决经验和法律服务经验,企业合规风险事前研判,同步提供解决方案,对不良资产项目的尽调、收购、处置全过程提供法律尽职调查、设计交易方案、准备交易文件、协助信息披露、提供法律意见等全程法律服务,涉及金融、房地产等领域。

刘律师在涉税案件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曾负责或参与众多涉税案件的刑事、行政、合规项目,为企业提供专业的“法律+商业+管理”融合法律服务,为企业提供风险管理、合规管理、危机管理服务,为企业提供事前合规体系搭建、事中合规审查、事后合规整改全流程合规服务,担任多家常年法律顾问职务。

▌代表性案例

▌广东某房地产企业税务行政处罚案件

▌北京某企业海南中院国家赔偿案件

▌广东某银行不良股权收购处置案件

▌北京某集体企业不良债权收购处置案件
▌重庆某医院不良资产收购处置案件
▌北京某房产执行案件北京高院二审案件
▌北京某国企建筑施工合同纠纷案件
▌北京某集团企业融资借款合同纠纷案

▌北京某集团企业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

▌北京某教育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刑事案件

▌北京某电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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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旨在法规之一般性分析研究或信息分享,不构成对具体法律的分析研究和判断的任何成果,亦不作为对读者提供的任何建议或提供建议的任何基础。作者在此明确声明不对任何依据本文采取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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