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资律所·律师普法|如何精准确定行政拆迁案件的被告?(下)|姚成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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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实践中,常常有住宅房屋、养殖场、厂房、承包地等被拆迁了,但是各个政府部门均予以否认是自己拆的。为了正确的选择适格的被告,被拆迁人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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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精准确定行政拆迁案件的被告?(上)》
一、2024年以后的三重阶梯式的判定规则
二、司法裁判规则的变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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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拆迁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26条第5款明确规定:“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所作的行政行为,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告。”司法实践中存在行政机关委托社会组织或村委会等实施强拆行为的,此时应该以委托方为被告,拆迁公司或村委会作为民事主体不能成为行政诉讼的适格被告。
▌拆迁主体撤销或职权变更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26条第6款的规定:“行政机关被撤销或者职权变更的,继续行使职权的行政机关是被告。”比如,原房屋征收拆迁管理办公室被并入住房和建设局,相关争议可以以住房和建设局为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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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文书类:
如《限期拆除违法建设通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强制执行决定书》《行政处罚催告通知书》等书面文件,可以直接证明强拆的行为主体。
▌沟通记录类:
如在派出所报警的记录、信访中自认指明的拆除主体、信访答复意见书、或者行政机关的会谈录音等。
▌现场证据类:
拆除现场照片(含制服、车辆标识)、视频(记录执法人员亮明身份过程)、证人证言等。
▌关联文件类:
房屋征收部门与拆迁公司的委托合同、政府会议纪要,可以间接的证明委托关系或内部决策过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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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领域
行政诉讼,民商事诉讼
▌执业领域
姚律师有丰富的办案经验,对于民事、行政有着丰富的经验和较好的技巧。曾办理过的案件:民事案件100件,行政200余件。起草合同约500件。刑事案件2件。
具体承办民事案件的案件类型如下:电影投资纠纷、商业特许经营纠纷、移民服务纠纷、人身损害纠纷、劳务纠纷、劳动/工伤纠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名为投资实为借贷纠纷以及恋爱中的借贷等)借名买车纠纷、委托理财纠纷、股权代持纠纷、公司盈余分配纠纷、合伙协议纠纷、租赁合同纠纷、赠与纠纷、离婚继承纠纷、抚养费纠纷、相邻关系纠纷、排除妨害纠纷、变更追加被执行人异议之诉纠纷、建工纠纷、返还原物纠纷、买卖纠纷、加工纠纷、协议效力等。
行政案件比较成功的案例简单列举如下:1、河北王某案件,为当事人争取恢复土地现状,原址重建,另赔偿15万元。2、浙江德清陈某案件,为当事人争取150万元。3、天津崔某、邢某案件为当事人分别争取200万元。4、贵州谭某案件,为当事人争取30万元。5、河南李某案件,为当事人争取60万元,另外重新划一块地给当事人使用。6、重庆某案件,赢得检察院支持抗诉,为当事人争取补偿款25万元。
▌工作经历
2020年5月-2022年1月,在星火花(北京)文化公司,担任法务。工作描述:日常主要负责起草与审核各类合同,曾独立代理公司案件。在担任法务工作期间,对个人信息保护有关的法律合规有较为深入的研究。
2022年3月-2024年3月,在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工作。曾办理过的案件:民事案件100件,行政200余件,起草合同约500件。刑事案件2件。
▌代表性案例
河北王某案件,为当事人争取恢复土地现状,原址重建,另赔偿15万元;
浙江德清陈某案件,为当事人争取150万元;
天津崔某、邢某案件为当事人分别争取200万元;
贵州谭某案件,为当事人争取30万元;
河南李某案件,为当事人争取60万元,另外重新划一块地给当事人使用;
重庆某案件,赢得检察院支持抗诉,为当事人争取补偿款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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