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资律所·案例说法|少林寺住持释永信事件:职务侵占罪与挪用资金罪的界限与辩护空间|张晓杰律师
2025年7月27日,少林寺管理处发布通报,称现任住持释永信(本名刘应成)涉嫌挪用侵占项目资金及寺院资产,并长期与多名女性保持不正当关系、育有私生子。事件引发社会对宗教财产监管、职务犯罪认定及佛教戒律执行的广泛讨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1条: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主体身份:行为人需为单位人员(如少林寺住持属于“其他单位人员”)。
主观故意:需证明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客观行为:利用职务便利(如审批权、财务控制权)非法占有单位财物。
数额标准:根据司法解释,“数额较大”为6万元以上,“数额巨大”为100万元以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2条:挪用资金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用途区分:挪用资金用于非法活动(如支付情人费用)或营利活动(如投资房地产)的入罪门槛较低(6万元以上即可)。
主观意图:需证明行为人“暂时使用”而非“永久占有”,否则可能升级为职务侵占罪。
释永信作为少林寺住持,若通过少林无形资管等关联企业转移4.52亿元拍地资金、海外购地款至个人或关联方账户,可能构成职务侵占罪。
关键在于:
证据链:需证明资金流向(如伦敦公寓购置、比特币交易)及产权归属(如其侄子名下)。
主观故意:若资金未用于寺院宗旨(如文物修缮、慈善捐赠),可推定非法占有目的。
辩护空间:
程序瑕疵:若资金审批流程符合集体决策程序,可能主张“职务便利”不成立。
用途争议:若资金用于“国际弘法”等公益目的,需结合具体账目及用途证明“非法占有”缺乏证据。
释永信案的核心在于“非法占有目的”与“职务便利”的双重认定。若指控成立,可能面临10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辩护需聚焦证据链完整性及主观意图的推定逻辑,避免“客观归罪”。
▌专业领域
行政征地拆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政府信息公开等领域有深入研究
▌执业领域
张晓杰律师,专注于行政征地拆迁领域的争议解决。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集体土地征收及流转、棚户区改造、土地占用腾退、房屋安置补偿、房屋强制拆除、行政协议履行、征地补偿款分配等诉讼和非诉讼领域有丰富的办案经验,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政府信息公开等领域有深入研究,注重协商谈判,精准地为客户的困境,提供相关法律解决思路。
主要专注于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行政纠纷调解和解等多元化处理方式。注重从问题本身出发,以解决问题为根本目标,以法律程序为有效手段,以提供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为方式,有效维护当事人的根本利益
▌代表性案例
▌福建莆田张某某房屋遭强制拆除复议黄石镇人民政府确认违法案;
▌湖南株洲刘某某房屋遭强制拆除并造成其子身体伤害诉铜塘湾街道办确认违法案;
▌山东临沂田某某房屋遭强制拆除复议龙家圈街道办确认违法案;
▌云南泸西张某某、顾某某承包土地被水库项目无偿占用复议泸西县人民政府、泸西县自然资源局行政赔偿案;
▌云南大理李某某被驱逐搬离村内住宅土地诉长育村村委会确权案;
▌北京通州宋某某村内房屋搬迁补偿诉北京市人民政府、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行政赔偿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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