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资律所·以案说法「跳啊,不跳就不是人!」自杀起哄,该当何罪?

2023年6月29日,在江苏吴中区木渎镇某小区,一位24岁的小伙子,站在20多层的楼顶4个多小时之后,从楼顶一跃而下,而引爆社交媒体的却是一段围观者起哄的视频片段。

在这条视频中,一位途经事发现场的大爷,朝楼顶大喊:跳啊,不跳就不是人。当时这位大爷喊出这句话后,引来其他围观群众的哄笑。对于大爷此举,不少网友表示无法接受,称其“太坏了”。

当然,“祸从口出”这四个字,在这位大爷身上,也得到了最好的解释,他已经在为他的一句话买单:不仅受到网民声讨,还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截止目前,苏州市公安局的处置是恰当的。”北京华资律师事务所鲍文博律师表示,据报道所显示的相关案件证据和信息来看,怂恿跳楼者虽然发表了不当言论,但起哄与跳楼,并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

其实,类似这样的起哄自杀案件时有发生。而我们发现,作为起哄者,大多都是被公安机关以治安行政处罚结案,几乎没有起哄者承担民事和刑事责任的报道。

 北京华资律师事务所赵强主任表示,如果最终轻生者没跳楼,围观起哄者可能不会被追究法律责任;但若是轻生者跳楼并导致伤亡,且能够证明跳楼与围观起哄的行为有直接因果关系,则围观起哄者即便不承担刑事责任,也应当承担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

不过,就本次事件而言,起哄时间是在白天,而跳楼时间是在晚上,较难证实起哄与跳楼之间的因果关系。(此段您看是否需要保留)

从行政处罚的角度而言,对于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行为,例如起哄寻乐、怂恿他人自杀等,可予以警告、罚款或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从民事赔偿责任的角度来看,起哄者通过推波助澜、加剧自杀决心或伤害自杀者亲属的行为构成了侵权行为。情节严重的情况下,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可以要求起哄者承担赔礼道歉和赔偿精神损失费等民事责任。赵强主任说。

良言一句三冬暖,恶语伤人六月寒。对于6月30日,站在楼顶,正处在崩溃边缘的轻生小伙来说,怂恿者的话和围观者的哄笑,无异于杀人诛心。如果当时这位大爷没有说出这样一句话,现场围观的人群也没有发出这种魔鬼般的哄笑声,那或许又是另一个结局。

最后,北京华资律师事务所提醒大家:或许在很多人的认知观念中,说几句风凉话谈不上承担法律责任。但实际上,“祸从口出”——大声起哄、刺激、怂恿他人自杀已经涉及法律问题,须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与行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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