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资律所·征拆普法 | 征地拆迁中完整的11个步骤,强势收藏

面对征地拆迁,你是否对补偿和安置方案一无所知?华资律所给大家总结了个简单易懂的流程,从发布征地告知到交付土地,一共11个步骤!收藏起来,或转发给身边需要的朋友,在关键时刻保护自己的权益,少吃亏!

首先,征地告知!就是我们熟悉的“拟征地公告”。这个公告提前告知了征地范围、面积、补偿方式和安置途径等重要信息。这是我们了解征地的第一步。

接下来,现状调查及确认。这个环节就是量地、量房,确保准确了解被征地的土地面积、房屋面积以及其他附着物的情况

第三步,征询听证。市、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和乡镇政府会征询村委会和村民的意见,并记录下来。这是我们表达意见的机会,同时也可以了解其他人的看法。

然后,就是征地材料的组织、审核及上报。市县国土资源部门会根据征地情况调查结果和相关材料,制定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和供地方案等文件。这些文件经过审核后,将被正式报批。

接着是征地的审核和报批。批准文件下来后,市、县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在村委会或者村小组进行征地公告的张贴

我们还要注意第六步,发布征收土地公告。如果对征收土地及补偿有异议,我们要及时维权。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都有时间限制,所以在收到征收公告后,务必了解相关时效和程序规定。

然后是办理补偿登记。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规定,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需要在规定期限内,凭土地权属证书到指定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县、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根据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进一步核实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和附着物等情况,与相关部门一同拟定征地补偿和安置方案,并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进行公告,听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

为保障被征地农民权益,根据《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的规定,如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异议或要求举行听证会,需要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通常情况下,如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异议或要求举行听证会,需要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如果征地补偿和安置方案中规定的补偿费用没有按时足额支付,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有权拒绝交出土地。

如果您或您身边的人遇到征地拆迁的情况,请务必及时了解相关流程和补偿标准,确保自己的利益得到合理保障。如果发现任何违法行为或违规操作,不要犹豫,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权益。向当地有关部门举报,并咨询专业的律师意见,寻求法律援助。

本文旨在法规之一般性分析研究或信息分享,不构成对具体法律的分析研究和判断的任何成果,亦不作为对读者提供的任何建议或提供建议的任何基础。作者在此明确声明不对任何依据本文采取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承担责任。

关于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