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资律所·孟临寒律师|城中村改造新规来袭,改什么?怎么改?
随着2023年7月份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在超大特大城市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的指导意见》,城中村改造工作提速加码。
2024年,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广州市城中村改造条例》,作为全国首个专门针对城中村改造的地方性法规条例,将于今年5月1日起实施。该条例进一步明确了政府主导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的相关规定,预示着2024年的房屋征收拆迁将掀起新的高潮。
面对城中村改造这一复杂艰巨的系统工程,我们不仅要关注其推进的速度和规模,更要深入探究改造背后的法律逻辑和操作规则。城中村究竟将如何改?除了大家熟知的“拆整结合”模式,还有哪些新的操作规则将被明确?作为该领域地方性法规的先行者,《广州市城中村改造条例》为我们提供了宝贵的参考和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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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州市城中村改造条例》第二条的规定,城中村被明确定义为失去或基本失去耕地的建成区域,以及集体土地已转为国有、但保留使用的低效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建成区域。这一定义明确了城中村的范围,避免了对城市周边乡村的不必要干预。这有助于明确城中村改造项目的范围,避免过度征收,与棚户区改造有明显区别。
而第十八条规定,在拆除新建类城中村改造项目启动之前,需要经过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和十八周岁以上村民的同意,并纳入城中村改造年度计划。
根据《广州市城中村改造条例》第四条,城中村改造应当依法征收,明确了征收补偿的程序和原则。
此外,根据第二十一至二十四条的规定,城中村改造项目应当依法征收集体土地上的房屋,规定了征收程序和权利保障措施。这一系列法条的规定限制了开发商和村委会的操作空间,保护了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根据《广州市城中村改造条例》第二十六条,收回集体土地使用权只允许在特定类型的项目中使用,并规定了相应的程序和限制。此前存在村委会滥用收回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情况,但新规限制了这一行为,有助于保护被征地农民的权益。
根据《条例》第三十七条,对于拒不交回土地使用权的情况,规定了由区政府依法处理,并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这一条文强调了法律的执行和对补偿纠纷的解决机制,保障了征收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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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可以看出《广州市城中村改造条例》在明确定义、依法征收和限制土地使用权收回等方面都有不少亮点值得我们学习。这些规定为城中村改造提供了更严格的法律保障,有助于保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确保改造工作的顺利进行。
如今,新一轮城中村改造已箭在弦上,落子在即。面对这一历史性的机遇,我们有必要深入了解城中村改造的新规,明确改造的目标和方式,为自身的应对和准备做好充足的功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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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领域
征地拆迁、企业征收、行政处罚、破产清算、重组、商品房纠纷
▌执业领域
孟临寒律师自2018年入职律所开始从事行政领域的法律服务,一直致力于集体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企业征收、商品房纠纷等行政诉讼等研究,因出色的人际沟通能力和同理心,孟律师在理解委托人需求和提供个性化法律服务方面具有优势,在行政诉讼维权过程中善于“以打促谈”帮助委托人更好的达成维权诉求。
为精进自身能力,孟律师通过自学获得了心理咨询师和婚姻情感咨询师(高级)证书,这使其在处理涉及心理健康和情感问题的法律案件中拥有独特的视角和解决方法,亦因其专业的法律素养得到了委托人的一致认可。
为帮助更多有需要的人,孟律师经常参与各地社区普法以及法律直播等公共法律服务活动,将法律知识普及给更广泛的公众,提高法律服务的社会影响力。
▌工作经历
2018年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2020年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主办律师
2021年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督导律师
2024年北京华资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自2020年执业至今已4余年,共计办理了200多起案件,积攒了大量的庭审经验及案件实操经验
▌代表性案例
天津某区群体性别墅鸟类环保征收案
南京栖霞区无证房屋违建认定案
无锡徐先生集体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案
北京某区史家历史遗留房屋征收补偿案
河南周口某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案
福建沙县民事土地租赁纠纷反诉案
河南郑州某区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案
湖北宜昌房屋违建认定行政处罚案
上海公租房征收补偿安置利益分割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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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旨在法规之一般性分析研究或信息分享,不构成对具体法律的分析研究和判断的任何成果,亦不作为对读者提供的任何建议或提供建议的任何基础。作者在此明确声明不对任何依据本文采取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承担责任。